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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做

时间:2025.02.0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333人
律师解析:
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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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梦迪律师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及合同纠纷。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大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的办理流程、法律适用、计算标准等十分娴熟。始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以“勤勉、真诚”的方式维护好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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