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
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
独立核算的特点是:
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
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
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独立计算盈亏;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
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
管辖而不具有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
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成立后独立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
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
授权委托书。
5、
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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