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邦赫律师事务所
董雨春律师2007年毕业,2009年至今执业13年。福建法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地产与建筑拆迁法律专委会主任,民商法律专委会副主任。从业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房产及建工领域,企业管理及合同纠纷,取得《企业合规师》证书并考取二级建造师。擅长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作纠纷,建设工程以及与建工有关的监理、设计及其它服务纠纷,园区服务、酒店管理及其他地产配套服务纠纷。董雨春律师曾先后担任多家多元化集团法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管岗位。熟悉房地产、医养、酒店、产业园等行业公司运作特点及内部管理体系,对公司法律风险体系搭建及内部合规体系搭建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大量投资、并购及合作谈判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主导处理了多起建工纠纷、合作纠纷以及收并购遗留问题的处理,为律师团队胜诉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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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合同纠纷的关键在于沟通与依据合同条款。首先,鼓励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具有约束力。若合同有争议条款,按其执行,如一方违约,依约承担责任。涉及法律程序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如有仲裁条款)。保持沟通和理解是整个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这些步骤,合同纠纷通常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经济纠纷主要是民事纠纷,警方通常不会介入。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涉及诈骗等刑事案件,且涉案金额超过三千元,警方才会立案。这是法律规定,希望大家理解。在处理经济问题时,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寻求合适的解决方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济纠纷案件中,警察一般不会直接介入处理。警察的职责不包括解决经济争议,他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解。处理经济纠纷,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若仍无法解决,最终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首先,我们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其次,若无法协商解决,我们可考虑寻求仲裁途径;最后,若协商与仲裁都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考虑提交至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裁决。遵循平等互利以及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在仲裁解决方面,这是在合同纠纷处理中最为普遍和常用的手段之一。

解决合同争议主要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和解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调解借助第三方协助谈判妥协。仲裁以独立公正、灵活高效为特点,赋予当事人较大话语权。当前两种方式无效,诉诸法律成为最后选择,法院依据事实和法规公正裁决,明确是非,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