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预告登记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如下:
1、
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2、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
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3、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
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
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预告登记程序: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
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21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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