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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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2.注意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3.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后,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处理。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以及诉讼,仲裁等合法方式处理。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须遵守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同意和法定程序。借款应有明确期限,专用于合规业务,不得替代出资。公司内部借款给员工用于生产经营的,如符合法律规定,可视为有效。借款双方应按约定期限还款,逾期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股东借款不能抵充注册资本。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须遵守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同意和法定程序。借款应有明确期限,专用于合规业务,不得替代出资。公司内部借款给员工用于生产经营的,如符合法律规定,可视为有效。借款双方应按约定期限还款,逾期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股东借款不能抵充注册资本。

有必要的书面形式。出借人与借款人可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也可以由借款人单方面向出借人出具书面借条。借款时应写借条,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一些人认为把钱借给亲戚朋友非常可靠,所以在借钱时或碍于情面或图省事没有要求对方写借条。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租赁写字楼需要注意什么样的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