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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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鉴定费。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误工费(参照受害程度及鉴定结果)、住院伙食补助(按出差标准)、护理费(有收入者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者按生活费)、住宿费(参照公务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系数和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二十年)、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依收敛费和居民收入支付,年限不同)、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至18岁)。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误工费(参照受害程度及鉴定结果)、住院伙食补助(按出差标准)、护理费(有收入者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者按生活费)、住宿费(参照公务出差标准)、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系数和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二十年)、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依收敛费和居民收入支付,年限不同)、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困难补助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至18岁)。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