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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够频繁见孩子吗

时间:2025.02.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63人
律师解析:
只要双方协商好而且不影响到孩子的学习生活离婚后可以频繁见孩子。行使探望权是父母的权利。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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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琬龙律师

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

刘琬龙律师,原系军队律师,之前在军队服役十多年,后转业为地方专职律师。现供职于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继续保持其诚实、正直、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服务。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及债权债务等相关纠纷的处理,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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