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过200+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业、租赁和房屋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委托人称为“靠谱”的律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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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探究依照法定程序呈交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乃由受托者以自身毛毫亲自撰写的书面遗嘱,根据法令之规,得以其旨意在生前预先对死后之财产进行处分。而自书遗嘱的合法性应参考以下几个重要要点进行判断:首要的,立遗嘱者需具备独立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只有年满18岁且精神状况稳定之人所立之遗嘱方为有效。其次,此遗嘱必须充分反映立遗嘱者的真实意愿。若所立遗嘱系由于受到压迫或欺骗所导致,又或是经篡改、伪造等手法制造出来的话,则都将被视为无效。

实践中,自书遗嘱只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通常无需法律裁决即可生效。但如果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裁定自书遗嘱的有效性,并在判决书上加盖公章确认。

具体需要看是什么瑕疵。如果自书遗嘱有瑕疵的,可以补正。遗嘱的有效要件有: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自书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五个关键条件:1)遗嘱人自愿、清晰表达意愿;2)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涉及的财产为个人所有且合法;4)遗嘱内容不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5)保障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继承人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利制定遗嘱处理个人财产,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其他受益人,并可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