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精选解答 > 机关单位作为被告方可以向原告搜集证据吗

机关单位作为被告方可以向原告搜集证据吗

时间:2025.01.02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阅读:1240人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的作用是证实或说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否存在,任何一个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都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
在行政诉讼中,需要以证据加以证明的证明对象包括: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性事实、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査的事实;
习惯经验、定理和专门知识;
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人民法院在收集和运用证据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査研究,各种证据都须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