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
曹蕾律师,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开始律师执业。玉门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服务事务部成员。从业以来,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以精湛、渊博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合同、婚姻家庭、侵权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及刑事诉讼业务,民商事执行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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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窝藏、包庇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什么标准下窝藏、包庇罪才立案,若有不明白之处,可以阅读本文。

犯罪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1~6个月不等的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进行窝藏、包庇,对窝藏、包庇罪的嫌疑人处3~10年有期徒刑。

只要是实施了窝藏、包庇的行为,就可以对窝藏、包庇罪予以立案,即窝藏、包庇罪属于行为犯,即抽象危险犯,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窝藏、包庇的行为,就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否造成实害结果在所不问。

只要满足4个构成要件的条件,那么就能够判断是否构成窝藏包庇罪,对于此罪,在客体要件上指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主体要件指的是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指的是故意的行为,客观要件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者是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