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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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交易后,买方在地上进行建筑物建设的法律处理如若您缺少宅基地使用证书,那么您可考虑前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在申请过程中,您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宅基地复印件以及原始文件以供县级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审核对比,同时还需由宅基地所有权人提出宅基地置换的申报请求。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相关的审批表格将交由居所所在的村委会进行签章确认,最后再加盖村庄委员会的公章以示审批通过。

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三层建筑是否合规若一栋三层高层建筑已依法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施工许可证,则不被视为违建物;反之,若未持有上述证书且只有一层结构,依然格定义为违章建筑。

1、对于村民而言,若要在自家宅基地上实施建筑物改造工程,首要条件便是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然而,若该宅基地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内,申请人需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以取得建筑物选址的正式书面意见及《规划许可证书》;而若其宅基地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以外,则需先经由土地管理部门对拟改造建筑物的面积变更进行严格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能启动改造工程。

农村宅基地建设粮仓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私自更改土地用途显然是不可行的,这种行为可被视为一种非法占有土地的行为。而非法占有土地则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类是单位或个人在没有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直接占据土地;其次,是采取某种欺诈手法取得批准进而获取占有土地权利的行为;最后,还包括超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占用量的情形。

宅基地已售,再建新房需谨慎。农村村民不可因售房后再申请新宅基地,但可合理利用原有家院,房屋售出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所有权仍归集体。新建房应遵循乡(镇)规划,优先使用原宅基地及村内空地。申请宅基地需经乡(镇)政府审查、县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还需履行审批手续。遵守法规,合理建设,共创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