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沈辉律师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也是成都精英律师团婚姻专家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概况与专业领域 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并研究了该领域的法律法规。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其中包括婚前法律咨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产安排与债权债务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外情及重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以及继承等复杂法律事务。 部分典型案件 沈辉律师成功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包括: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件:成功处理涉及婚后购房借款性质的复杂纠纷。 ? 婚外情财产返还案件:代理原配妻子起诉第三者,成功追回丈夫在婚外情期间转出的夫妻共同财产。 ? 复杂法定继承纠纷:代理儿媳和孙女应对爷爷奶奶提起的遗产诉讼,妥善处理了家庭矛盾。 ? 涉外婚姻案件:为涉及港澳台及其他涉外因素的离婚诉讼提供调解与代理服务。 ? 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案:成功帮助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孩子抚养权及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执业理念与社会职务 沈辉律师的执业理念是: “法庭的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及瞬间的应对能力。只要决定受理的案件,将用尽合理手段,打赢这场官司。 秉持诚信、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沈辉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并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顾问和家族财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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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先明确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所得、医疗赔偿、残疾补助等;夫妻共同财产则包括婚内所得,如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离婚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侧重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可以复审。要是发现新证据,能纠正原判在财产分配上的大错误,或者原判的关键证据被推翻了,就能申请再审。不过,再审得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再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无需分割给另一方。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仍归原所有者。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如工伤赔偿金,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二婚的财产分配,主要是看财产的取得时间和来源。婚前的个人储蓄、房产这些属于个人私有;婚后的共同所得,像是薪资、投资收益这些,离婚的时候要公平分配。要是一方因为犯错导致离婚,可能会少分一些财产。合理分配财产,要综合考虑取得时间和贡献大小。

在离婚后再结婚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而婚后收入(如薪资、奖励、业务利润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我们建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就需要将问题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