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汉沽区法律咨询 > 汉沽区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先挪用又归还再挪用,数额怎样算
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先挪用又归还再挪用,数额怎样算

张** 天津-汉沽区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6.01.04 16:43:49 370人阅读

先挪用又归还再挪用,数额怎样算

其他人都在看:
汉沽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汉沽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多次挪用资金或公款数额计算要区分不同情形。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时,每次挪用数额累计计算,归还行为不影响之前挪用数额认定。用于个人使用且超三个月未还时,后次挪用还前次的,按案发时实际未还数额认定;每次挪用后归还再挪用新款项且每次未超三个月,原则上不累计,但多次挪用累计数额大且持续时间长的,需综合全案认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人员应准确记录每次挪用的用途、时间、数额等信息,以便清晰认定。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要严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全面审查案件具体事实,综合考虑挪用用途、归还时间、是否构成犯罪等因素,做出准确判断。

2026-01-04 21:57:00 回复
咨询我

1.多次挪用资金或公款时,数额计算要分情况。如果挪用的钱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每次挪用的数额都要加起来算,就算之后归还了,之前挪用的数额也算数。
2.要是挪用的钱是供个人使用,并且超过三个月没还,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用后面挪用的钱还前面挪用的,那以案发时实际没还的数额来认定;二是每次挪用后都归还,再挪用新的钱,而且每次挪用时间都没超过三个月,原则上数额不累计。不过,如果多次挪用累计数额大,持续时间又长,就得综合全案情况来认定。
3.具体数额的认定,要结合挪用的用途、归还时间,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具体事实来判断。

2026-01-04 20:27:2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挪用资金或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时,每次挪用的数额都要累计起来,即便中途有归还行为,也不影响之前挪用数额的认定。这是因为此类挪用行为性质恶劣,危害较大。
(2)挪用用于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较为复杂。若用后次挪用款项归还前次,以案发时实际未归还数额认定;若每次挪用后归还再挪用新款项,且每次挪用未超三个月,原则上不累计,但多次挪用累计数额大且持续时间长的,需综合全案认定。
(3)具体数额计算要结合挪用用途、归还时间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等因素,实务中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具体事实判断。

提醒:挪用资金或公款是严重法律问题,不同情形计算方式有别。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4 20:19:13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挪用款项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的情况,保留每次挪用数额累计计算的方法,不必考虑归还行为对之前挪用数额认定的影响。
(二)挪用用于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若后次挪用款项归还前次挪用款项,就按照案发时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
(三)每次挪用后归还再挪用新款项,且每次挪用未超过三个月,原则上不累计;但多次挪用累计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的,要综合全案情况认定。在实务中,严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具体事实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6-01-04 19:08:2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多次挪用资金或公款的数额计算要区分情形,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的每次数额累计,用于个人使用且超三个月未还的按不同归还情况认定,最终结合多因素依司法解释和具体事实判断。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挪用资金或公款的数额计算有不同规则。当挪用款项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时,每次挪用数额累计计算,归还行为不影响此前挪用数额认定,体现了法律对此类严重行为的严格态度。对于挪用用于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若后次挪用还前次,以案发时实际未还数额认定;若每次挪用后归还再挪用新款项且每次未超三个月,原则上不累计,但累计数额大且持续时间长则综合认定。这些规则是为了精准衡量挪用行为的危害程度。实务中,需结合挪用用途、归还时间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等因素,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具体事实来判断。如果遇到涉及挪用资金或公款数额认定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4 17:23:4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