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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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书面约定为共有。在婚姻期间,夫妻可以自由约定所得资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而变成共同财产。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

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但要是双方有特别约定,那就按照约定处理。婚后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自然增值或孳息,还是个人财产;要是经营、投资等产生的增值,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将其视为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协议进行分割。此外,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如房产租金等,通常也会被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依法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范包括:共同财产应依当事人约定解决,协商不成则法院全面考量后裁决,以保护子女和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个人名下专属性财产不需共享或分配。

中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分配以协商为主,无法达成一致时,司法机构会依据法律,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子女、妇女权益及无过错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所得)。所有财产权益受法典保护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