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2、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4、产品经技术......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孔民律师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硕士,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至今以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当事人及法律同业者的一致好评。 主要擅长业务领域为婚姻家庭、 继承、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纠纷、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债权债务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先后担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会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会员,解放军某部法律顾问,国家健康养生公益事业网法务部负责人、香港永安专业集团北京法律顾问、海峡两岸中医药合作发展交流协会法律顾问等职务。曾负责148法律援助咨询、代理数百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包括继承、婚姻、房屋买卖、安置房纠纷及各类合同纠纷、代理北京六建集团诉讼、代理北京建筑装修设计工程公司与中铁建设集团工程款诉讼、代理物业公司诉讼、代理北京神龙房屋修饰公司诉讼、代理中国教研网纠纷、代理中国文化报社合同纠纷、代理北京金龙汽车驾驶学校纠纷、代理北京时代国审广告传媒公司等公司纠纷。 希望借助高水平专业律师及京创律师团的合作优势,给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认真严谨做律师,以法律为凭;认真严谨办案件,以当事人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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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有标准。如商家欺诈,可索三倍赔偿,但最少500元;商品致伤或损失,生产者或制造商应全额赔偿;食品安全问题,除实际损失外,还可要求十倍赔偿。购物遇问题,别退缩,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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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活动中,制造商或销售商若在产品中混入杂质或虚假宣传,涉嫌刑事犯罪。如伪劣产品销售额超50,000元,或未售产品价值估150,000元以上,或已售金额三倍加未售产品价值超150,000元,均应依法立案调查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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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时,消费者可解除合同并索赔违约损失。若选择不解约,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若开发商仍不履行,消费者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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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反契约义务,购买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以追究开发商对应的违约责任并索要违约赔偿金;若购买方不愿意行使解除权,则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控诉,主张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开发商仍然拒绝履行义务,购买方应当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