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损害赔偿律师语音解答 > 产品质量律师语音解答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价格认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价格认定

更新时间: 2021-06-03 20:35:48
00:00 1′10″

律师语音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该规定不仅明确了计算被侵权产品的价格依据,还确立了运用这些价格依据的先后顺序,即“实际售价——标价或实际销售平均价——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解答律师
毕宇律师

毕宇律师

四川论道律师事务所

毕宇律师执业已有十余年的时间,中国民建会员,现为四川论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泸州律师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会员,叙永县青年企业家协会监事长,叙永县总商会执行委员,叙永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毕宇律师担任过多家企业,组织的法律顾问,同时在各个时间段处理过较为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代理过很多代表性的案例,刑事方面包括: 一、周某等涉嫌境外诈骗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数十起案件办理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 二、刘某某等数件因前往缅北涉嫌诈骗、偷越国边境罪,经辩护,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等。(缅北诈骗) 三、罗某某等因涉嫌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经辩护,获得了从轻、减轻处罚。(扫黑除恶) 四、曾某某等人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数据,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经辩护,获得了从轻、减轻处罚。(网络办证) 五、赵某某等人涉嫌运输、贩卖毒品700余克,经辩护,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未判处死刑。(毒品犯罪。) 六、陶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经辩护,陶某最后并未以强奸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强奸犯罪) 七、宋某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经辩护,宋某某最后被判处缓刑。(组织考试作弊) 八、代理原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代理,民转刑,因被告涉嫌诈骗罪,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民转刑) 九、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辩护,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日,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醉酒驾驶)等等。 十、民事方面包括: 一,身在海外的谢某通过某视频平台联系上了毕宇律师,成功起诉离婚,二,车辆自燃后保险公司拒赔,委托毕宇律师经过一二审后获得了全额赔偿。三,收假前一天,张某在返回公司所在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获得了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倍赔偿。四,标的额为数千万元的建筑工程纠纷。等等。 毕宇律师团队是一个年轻有活力,业务能力过硬的团队。一直秉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毕宇律师团队也是一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团队,经常前往偏远地区的学校,农村等进行法治宣传,法律演讲,进行社会捐助等。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