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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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虚假诉讼罪,暂时尚未有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规定。另外,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虚假诉讼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旨在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它不仅是行为犯,还需引发实际的不良后果,如浪费司法资源、可能导致错误判决,或给对方当事人带来高额诉讼成本乃至实质损害(如经济困境)。这种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司法进程,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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