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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时间:2025.02.1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153人
律师解析: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是严重地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为虚假诉讼罪。
所谓捏造事实,指的是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就不存在,和真实的情况相悖的事实的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丝毫没有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的真实成分,部分进行捏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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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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