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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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要退还彩礼。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最后又分开的情况下,彩礼是要退还的,但退还的数额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一定是全额退还。按照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结婚未满一年且流产两次,但双方未领结婚证。男方若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应依法退还。彩礼视为附条件赠与,条件即完成结婚登记。未履行此程序,赠与不成立,彩礼应退还赠与人。请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彩礼问题。

当前法律体系中,对于未领结婚证多年后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况尚无明确规定,但一般可直接要求对方归还。若当事人主张按当地习俗给予彩礼,并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法院将支持返还请求: 1.未完成结婚登记; 2.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彩礼导致赠予方经济困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解除婚姻关系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