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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

时间:2024.02.26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上市 阅读:1128人
律师解析: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呢,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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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641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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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婉芬律师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要上市,必须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都是上市公司。

    播放量:554 2022-06-07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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