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
假释的
犯罪分子,在
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
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
故意犯罪还是
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
轻罪,都要
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
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
刑法规定的
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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