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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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乃一种特殊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赋予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无需羁押即可等待司法审判的机会。

在取保候审阶段,涉及到的重大疾病主要涵盖以下几类:一是针对造成严重公共卫生威胁的高度传染性疾病;二是因病情反复发作且无法承受监狱执行工作压力而导致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疾病;三是对器官伤害极为严重的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四是能够严重损害呼吸道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五是造成胃肠系统极度不适的消化系统疾病;六是能迅速引发肾功能不全的急性或慢性肾脏疾病;七是对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影响的神经系统疾病;八是经过规范化治疗后仍不见明显改善的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九是对血液系统产生严重影响的血液系统疾病;以及十是对重要器官产生严重损伤的疾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是在逮捕之后需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的一项特殊强制措施。此举旨在防止这些人员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故而要求他们递交由保证人签署或开具的保证金,同时提交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服传,且不会被长期羁押或临时解除羁押状态。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畴是什么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以下情况可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正当理由: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名,则具备此种情形之一者即可提出相应的申请;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经充分评估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任何严重威胁或造成潜在风险的,亦可据此呈请申请;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而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确保其人身安全且不致引发社会危害的,同样可以提出此类申请;最后,当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然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也可依法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没有特定罪名的限制。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