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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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法院限高令需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或提供担保,申请执行方则需向执法机关递交同意解除限高措施的申请。 被执行人可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提供履行证明或担保材料,申请解除限高。申请执行方亦可向执行局递交解除申请,待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撤销限制消费信息。

被执行人被授予限制高消费令方面的信息显示,该指令并未设置有效期,将长期有效至债务清偿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载义务得已完全履行为止。在限高令满足解除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处理相关事宜的时效通常为三个工作日之内。

失信被执行人解除限制后,应随之解除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提供担保后,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 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申请解除。法院在有效期内可提前取消相关记录。被执行人遵守法律文书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也有助于解除高消费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限高措施通常在两年后自动解除,但如存在暴力或威胁妨碍执行、多次失信等行为,法院可延长至最多三年。满五年后,法院应在三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并解除限高。若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改正失信行为,法院可能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解除限制后,应随之解除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提供担保后,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 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申请解除。法院在有效期内可提前取消相关记录。被执行人遵守法律文书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也有助于解除高消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