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楠律师,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生实务导师。曾有六年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经验,办案经验丰富。获省、市级“三八红旗手”、市级“业务标兵”。擅长刑事辩护,合同、婚姻等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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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与撤销权在何种具体情境下得以行使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得依法行驶代位权,具体来说,即债务人因迟延或怠惰而未及时采取任何措施去行使自身的合法债权,从而致使债权人应得的到期债权无法得以实现。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债务人所享有的针对相对方的相关权利。

合同中代位权和撤销权不一样啊。代位权是债务人偷懒,不追他欠的钱,导致债权人受损失,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代替债务人去要钱。但是有些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不行哦。撤销权是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其他行为,让债权人受损失,而且受让人还知道,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两个权利在构成要件、行使方式和法律效果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呢。

在债务担保中,替代权和撤销权都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制度,它们有相似之处,也有区别。相似的是,它们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履行。不同的是,替代权是针对债务人未及时行使债权的情况,而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在诉讼中,替代权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而撤销权则是以债务人为被告。

在合约保全中,撤销权和代位权紧密相关,但又各有特点。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有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而代位权则要求债务人对到期债权持消极态度。在行使方式上,代位权允许债权人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而撤销权则需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在权益实现范围上,两者都限于债权人自身的债权,不过撤销权还受到债务人处分财产时的财产限制。

债权人在债务人消极偿债损害自身利益时,可行使代位权,依法向第三方追偿。若债务人在交易中减损资产危及债权,债权人可依法撤销相关行为,维护自身权益。这两种权利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