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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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时是否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未签署书面合约时无法被判定触犯合同诈骗罪。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系指在签署或履约合同时,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物的犯罪行为。因此,若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件,则并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法律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为5000元到5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为5万元到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50万元及以上。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信用卡并进行诈骗,达到上述标准即可构成该罪。

欠债不还不一定是违法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只是借款没有按时还,属于民事纠纷。但是,如果出借人一开始就想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而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就可能构成欺诈犯罪。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核算涉及多个因素,还得参考法律条文。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在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中获取利益,且达到一定规模,那就构成犯罪了。具体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些差异,但一般来说,个人诈骗导致公私财产损失达到2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导致公私财产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就会被视为“数额较大”。在核算时,需要全面考虑诈骗的性质、手段以及后果等因素。

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计算有三档:在5000元至50万元之间为“情节严重”,50万元至100万元为“情节恶劣”,超过100万元为“情节特别严重”。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逾期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仍不偿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