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那么总价
合同工程量就可以调整。
总价合同能否调整工程量是要看在总价合同下,清单漏项属于施工方风险,施工方在签订总价合同前应当核实清单工程量。实际发生工程量超过
招标工程量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否存在变更,如果不存在变更,视为施工方风险,不做调整,如有变更,按实调整。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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