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不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不包括哪些

时间:2025.01.12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075人
律师解析:
下列六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即: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
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医疗意外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
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三、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护务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四、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五、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行试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罗淼律师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罗淼律师系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