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
刘琬龙律师,原系军队律师,之前在军队服役十多年,后转业为地方专职律师。现供职于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继续保持其诚实、正直、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服务。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及债权债务等相关纠纷的处理,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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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应该考虑子女的真实意愿。如果子女已满八岁,那么在抚养权分配时,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因为八岁以上的儿童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他们的意愿会成为决定抚养安排的重要考量因素。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婚时,可以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因为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不过,法院在裁决时,还是要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环境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八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受尊重;两岁以下儿童主要由母亲抚养。满两岁但父母未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子女,法院将以最有利于其利益为原则裁决。八岁以上孩子的意见至关重要。非直接抚养方需负担抚养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协商决定。

八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受尊重;两岁以下儿童主要由母亲抚养。满两岁但父母未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子女,法院将以最有利于其利益为原则裁决。八岁以上孩子的意见至关重要。非直接抚养方需负担抚养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协商决定。

当父母离婚时,子女有权选择与哪位家长生活,但需满足条件:孩子已满八周岁。依据我国法律,抚养事宜由父母商量,孩子利益优先。若孩子满八周岁,其意愿应受尊重。但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做出最终裁决,以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