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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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遗产继承存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若父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指定的继承人能优先获得遗产。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保障其按自身想法分配财产。
(2)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地位平等,通常平均分配遗产。不过,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则可能不分或少分。
(3)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继承资格。
提醒:订立遗嘱需确保合法有效,法定继承中,各继承人应遵循法律规定分配遗产,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一)若想确保遗产按自己意愿分配,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
(二)在法定继承中,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以争取在分配遗产时获得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顾生活、支付费用等的凭证,以便多分遗产。
(四)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及时履行义务,避免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若有合法遗嘱,指定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
2.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地位平等,一般均分遗产。困难且缺劳动能力者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居者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者少分或不分。
3.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结论:
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有特殊情况会有不同分配方式,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遗嘱指定执行遗产继承。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通常均等分配遗产。不过,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继承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多变。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遗产继承方式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若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指定继承,指定继承人优先。这体现了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保障其按自身想法处分财产。
2.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地位平等,通常均等分配遗产。不过,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这有助于保障弱势群体权益,鼓励赡养老人。
3.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建议:被继承人可提前立合法有效遗嘱明确遗产分配。继承人应积极履行扶养义务,减少遗产分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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