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模拟
拆迁的模拟过程不透明,不会对所有人进行公布。
也就是模拟拆迁过程中,百姓的意愿到底有多少,有关部门并不会对所有人进行公示。
因此,一些居民不明就里,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
剩下的人眼看没有签字的人越来越少,内心比较着急,也草草签字。
因此,从根据你的意愿签字,到逼你签字,很大程度上,还是看当地有关部门的意愿。
2、签字的
主体不适格。
适格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意思是不具备全部或者部分签字的资格。
模拟拆迁上有很多时候都是投资方来进行签字,而并不是行政部门。
因此,在很多时候被看作是民事协议,在后期进入实质拆迁阶段的时候,往往不具备相关的
法律效力。
如果拆迁方不承认相关协议的效力,很有可能让被拆
迁户陷入被动。
3、实践中,模拟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实际强制拆除了,只要签了模拟协议就等同于实际征收了。
所谓的模拟搬迁和征收的有机结合是一句空话。
4、在实践中,征收部门或确定的项目主体,出于利益考量,并不会真正告诉拆迁户所签订的协议是模拟的。
往往协议签订了,正式的征收决定间隔很久也未作出,导致征收评估结果与初次评估结果出现重大差异。
被征收人无法接受按初次评估结果作为补偿条件,矛盾再次爆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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