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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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对于房屋拆迁,我们仅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考虑超出房产证记载的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面积更大。补偿标准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通常按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发放补偿款。关于房屋面积与空地面积是否等于审批宅基地面积,需具体评估。请了解相关规定,以便合理规划和运用。

房产拆赔主要依据建筑面积进行。政府验收合格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记录建筑面积。征收部门需调查房产的权属、位置、功能和面积,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和通报,期待被征收人配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在拆迁时有补偿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面积怎样认定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