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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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拒不履行裁判和裁决的罪行会由法院移交公安立案调查,接着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或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要求对拒不执行者进行刑事追责,以此确保法律裁决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通常来说,本罪是由检察院或申请执行人向有审判权和裁决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控告。它主要针对那些有能力履行法院裁决和命令,但却故意拒绝执行,且情节严重的人。

检察院主要负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起诉工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公安机关或法院在发现这类行为后,会将线索和证据移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侦办程序通常是由人民法院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交控告、举报文件,启动诉讼程序。

拒不履行裁判罪通常不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处理。拒不履行裁判罪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