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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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他人财产若涉及数额较大或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3-7年有期徒刑。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将受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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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物一般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原则。善意取得要求购买者在不知情且被卖家告知为合法购买的情况下取得物品。但盗窃行为违法,即使购买者不知情,也不能视为善意取得。具体情况需评估,如购买者是否真不知情、支付价格是否公允等。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获取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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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适用至关重要。在中国,法律对此类行为有严格规范,涉及买卖或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均属违法,严重者或面临监禁。民众应重视信息安全,不透露敏感信息。遇信息被侵犯,如骚扰短信、电话推广或财务损失,应立即报警。个人信息是宝贵财富,需谨慎维护。政府亦加大打击力度,保障民众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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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发垃圾短信一般不构成犯罪,多被视为无知行为。按现行法律,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即使成年人发此类短信,除严重侮辱和诽谤外,也难定犯罪,多为行政拘留。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此行为,既不会受到犯罪指控,也不会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