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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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属于。1、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3、如果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律层面,子女过继后,一般无权继承生父遗产,但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则另当别论。收养关系确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因此,送养后,子女对亲生父母财产无继承权。

子女先于父母离世时,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其遗产份额。若兄弟姐妹亦早逝,则由其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仅继承被代位人原本份额,确保公平分配。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家族财产传承的连续性与公正性。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然后,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