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是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同时需要按照指定的时间等要求,坚持汇报、报到。否则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是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后才可去外地。且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可外出,但需先向考察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离开居住地或迁居需提前征求考察机关许可。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司法监管,按考察机关规定生活工作。擅自离境将面临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严重后果。

在法院裁定对某犯罪者实行缓刑后,相关执行机构将负责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缓刑判决生效后,法院需向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发送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交给其单位或基层组织监管。考验期内,罪犯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监管,定期汇报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离开居住地需经批准。罪犯劳动时享有同等待遇,附加刑罚仍需执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到外地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