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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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纳税人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应仅就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1、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2、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若销售不动产,起征点为10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6000元。

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是没有起征点的,应当以全部的生产经营所得为基数来缴纳税务,独资企业营业额每月不超过3万元是免除的,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所得的金额大小来收取不同标准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

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是不存在起征点的,应当以全部的生产经营所得为基数来交纳个税,具体情况下增值税每月不超过3万元是免的,当事人应当到税务部门来进行咨询了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纳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