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
解析:
可以。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专业解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者可享税收优待:月度销售额未超十万可豁免教育费附加;月销售额十万内或季度销售额未超三十万可享增值税全免,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专业解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者可享税收优待:月度销售额未超十万可豁免教育费附加;月销售额十万内或季度销售额未超三十万可享增值税全免,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律师解析 要看情况。 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 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律师解析 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个人销售住房的。 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 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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