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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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由何种组织构成清算组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业务中,清算小组应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而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过程中,则应由董事或由股东大会协商确定的特定人员构成。如若未按照规定期限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偿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相关人士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偿事宜。对此类申请,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并须立即着手组织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

公司清算组织成员的标准人数设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清算组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应少于三位成员。只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即可确定具体成员名单。而清算报告则通常交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编写及审核。清算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协调各方工作,确保清算过程按照规范的法律程序有序开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清算组成员应主要由股东组成。

企业解散清算组成员构成的人员有哪些在一家公司宣告解散之际,其清算小组可由股东成员构成。此外,该公司也可以选择聘用专业机构或人士完成剩余的清算工作,例如聘请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清算小组成员有责任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册。同时,他们还要向各利益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发布公告以通知债权人。

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一般来说清算组成员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但是否要全体股东必须参加没明确,一般情况下只要全体股东选举产生的清算组还是可以的,其成员除了股东外还可以有参加清算的财会人员,只要是全体股东认可,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