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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特征

时间:2025.01.29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42人
律师解析:
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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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言律师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刘彦言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合同法、债权债务、家事案件、动迁案件的研究,在前述案件中有较为丰富的诉讼经验。 刘律师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始终以用心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为执业目标,如果你确有法律需求,不妨听一下刘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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