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董沛律师,1983年出生,毕业于郑州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机构任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避免风险。常年专注于研究公司经营风险,尤其是刑事风险。对于刑事案件,尤其是公司经营中涉及刑事问题和经济犯罪,有深入研究和完善的应对策略,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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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是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等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等。关于怎样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1、犯罪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是在举办大型的群体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关的注意、管理等义务,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等。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煽动群众构成什么罪的这个问题没有办法准确回答,要看当事人煽动群众具体实施了哪些犯罪行为,比如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可能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群众分裂国家的按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的判刑标准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这种重大安全事故罪之后,是要追究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造成的具体后果,比如造成多人死亡,判处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办大型的群众性活动中,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造成了重大的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