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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怎么赔偿

时间:2025.02.23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960人
律师解析:
非盈利性导致肖像权侵犯的,应该赔偿对方精神损失,并且立即停止侵犯,赔礼道歉等。判定肖像权是否侵犯并不以盈利为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没有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的就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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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施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行为,就算侵犯个人肖像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因此给受害人带来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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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盈利为目的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必要条件,除了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外,对他人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 更多>>
王芳芳律师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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