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香港工作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逗留签注: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
复印件。
(2)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或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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