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
对于涉及非法拘禁罪名的从犯而言,他们是否会承受法律的制裁,主要取决于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程度。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从犯这一群体,应该根据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所涉及的犯罪事实以及情节严重性来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涉及犯有非法拘禁罪行的从犯,他们所承担的刑罚往往相较于主犯而言更为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此类从犯,应当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或予以免除处罚的原则。至于最终的刑期裁定,需根据案情的严重性、罪犯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行为产生的影响等多个因素综合考量后进行决定。

非法拘禁罪中从犯的具体判定标准所谓的共同非法拘禁犯罪,即涉及到至少两个人共同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构成的犯罪。

对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从犯,其所面临的法律惩处应基于相关刑法规定予以适当减轻、从轻乃至完全豁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这几种刑期范围内进行裁量。然而,若存在涉及暴力行为如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那么便应当予以严惩,给予相应的追加惩罚;至于对人身造成重大伤害甚至导致死亡的情况,则需要处以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

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加重处罚标准是多少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刑法明文规定,凡触犯非法拘禁罪之人,其行为若已构成非法拘禁,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戒。假如此类罪犯在实施非法拘禁过程中,涉及到对被拘禁者进行殴打、侮辱等恶劣行径,则应依法予以严惩,加重刑罚。如导致被拘禁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致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