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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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必须具备确凿有力的证据以充分证实被告的具体行为与此罪的法律构成要素相契合,例如,关于非法集资的明确事实、关于蓄意编造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相关证据、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动机和目的的明确表述,以及由于其所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而对社会公众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集资诈骗罪主观故意的主要依据在于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明知故犯”与“非法占有”的意图。具体而言,这一主观故意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加以证实:首先是被告人口供,其次是受害者的陈述,再次则包括资金流动的详细记录,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发布的虚假宣传资料,最后还包括其对投资风险的刻意隐瞒或者误导性行为等等。

关于集资诈骗罪,现行法律已经作出修改,将死刑罚项予以废除,其最高法定刑仅为无期徒刑。以非法占有所图为目的,运用诈骗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犯罪者,将会被判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倘若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则会被判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予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惩罚。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及所需的证据集资诈骗罪所必需的主要证据包括受害者的详细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书面材料以及证明犯罪手段和计划的相关文件,例如涉及集资诈骗广告、实施策略以及资金来源等的书面证据。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方在不具备法律资格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的情况下,利用欺诈手段非法聚集资金,从而达到其非法占有之目的,此种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集资诈骗罪的辩护策略对于集资诈骗罪的取证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首先是自主取证;其次可以借助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力量来进行证据的搜集和整理;最后,在公安机关已经决定将此类案件定位刑事案件并展开立案调查后,必须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有罪行为、罪行轻重等方面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