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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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言语间接威吓没有造成实际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不一定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要是威胁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生产,而且这种威胁出现的频率高、影响还很恶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法律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言论的具体内容、使用的手段、针对的对象以及造成的后果等等。特别是那些对受害者造成持续精神压迫和恐惧的行为,更容易引发法律的制裁。

视具体情况而定,收到威胁恐吓的骚扰短信,情节较严重,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等行政处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视具体情况而定。报警后,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予以行政处罚;二、构成犯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判断某行为是否犯罪时,应具体考虑情境。如散播不实谣言威胁他人,情节较轻则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则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按侮辱罪、诽谤罪定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