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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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协议不成法院裁决,保障土地权益。承担家务较多一方有权求补偿。子女抚养上,两岁以下一般由母方抚养,两岁以上根据双方条件和对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裁定;八周岁以上孩子意见需考虑。

父母的共有财产权在离婚时适用于夫妻双方,应平分。但子女如非婚生或未获父母明确赠予,通常无法参与父母的财产分割。只有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子女才可能获得部分遗产。

未成年人在离婚与家庭财产分割中无权享有权益,因为他们并非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定权利人。夫妻对家庭财产拥有专属支配和管理权,故在未获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儿童不得参与财产分配。

离婚时,子女通常不享有争夺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法定夫妻共同所有。作为非法定财产持有者,子女无权参与父母的财产分配决定。

夫妻财产分配协议通常不涉及子女,因离婚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双方。但若父母明确书面同意,可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予子女,此时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