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第二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

时间:2025.02.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69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在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提起诉诉。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要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马赛男律师

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赛男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马赛男律师是《法律与生活》杂志封面人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讲师,积极投身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普法节目录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