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知道嘛,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嘛,要是诈骗人家东西的价值到了五十万元,那就得算“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这个事儿,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规定,告诉你,你这个诈骗金额的多少才决定了你最后会被怎么判刑。比如说,如果诈骗金额有10万的话,这种情况就会被叫做"数额较大"。
那么这就跨进了"数量挺大"的阶段了嘛。所以,按照这个法规来算的话,骗子们可能面临着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要罚点款。不过,要是他们能够把骗走的钱都还回去的话,这可是个做错事知错能改的好机会呀,这样一来,这个惩罚程度可能会稍微有所改变。
合同诈骗金额八十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即使被告人已经退还赃款,仍然需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的退赃行为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被告人的态度等因素,来决定刑期的长短和罚款的金额。如果被告人有明确的退还意愿,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
关于诈骗罪案件,若在立案之前涉案人员将骗取之款如数退还,则可能获得依法不起诉的待遇,进而摆脱诈骗者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但其行为人均已承认罪行并表示懊悔,并且在一审公开宣判之前已经全额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那么便可考虑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