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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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案件不予起诉是否会留下案底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醉酒驾车行为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意味着即使在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况下,这些违法记录仍将被保留至个人档案之中。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只能代表犯罪嫌疑人已经经过审查确认并非构成犯罪,或是政府依法决定不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结果。

对的,案底就是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饮酒或醉酒驾车已经成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中的一类危险驾驶罪行。一旦该罪行得以确认,犯罪者将会留下严重的案底,即个人犯罪记录,随之记录于个人的刑事犯罪档案之中。因此,醉驾行为在经过刑事拘留并确定为有罪之后,势必会产生案底。

对的,案底就是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醉驾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伴随而来的肯定有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比如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行政处罚是有记录的,也就是俗称的案底。但这种行政处罚案底比犯罪的案底影响要小,不会对工作、生活、出行造成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