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材料

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材料

时间:2025.05.2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56人
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材料是: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6、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杜晨曦律师

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

杜晨曦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20年度“河东区维护职工法律权益十佳律师”,2021年河东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2021年河东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2019年、2020年一村一法律顾问,河东区汤头镇尹家寨村法律顾问。2021年一村一法律顾问,河东区八湖镇柴河社区村法律顾问。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