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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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的承担上,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这时企业和投资人承担的是共同清偿债务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应原理,债权也要转移给他。这要分情况:1、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如果用于家庭使用的话,应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2、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于家庭使用,则以其个人出资额对债伤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仅涉及解散。它是由单个自然人投资的经济组织,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全责。若以家庭财产投资,需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可主动解散,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也可导致解散。企业被合并或解散时,原投资人需偿债,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主张的债务将失效。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迭后,原有债务仍由公司承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动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需依法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按照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其债务负有责任。但在特定情境下,合作经营单位应首先承担这些债务。 另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后,未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将面临行政命令,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作经营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